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共上海市委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的实施意见》(沪委发〔2020〕3号)《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1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基〔2021〕9号)以及《普陀区教育局关于2021年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普教基 〔2021〕5号)等政策法规和文件精神,本着公开、公正、公平原则,为促进依法办学、规范招生入学工作,确保2021年招生工作规范有序进行。结合我校实际,制定上海市梅陇中学2021年招生工作方案如下:
坚持依法依规招生,严格规范招生行为,依法依规做好招生入学工作。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规定向社会公布本校招生入学工作的相关信息,加强与家庭、社会之间的沟通交流。
实行小学对口招生
3月20日,制订的招生工作方案经区审核通过后,通过学校官网及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示。
3月20日,通过学校官网及微信公众号开展网上“校园开放日”活动,时间不少于7天。
8月15日前,向新生发放“入学通知书”。
52817301转8305,张老师
上海市梅陇中学
2021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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