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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上海16区幼儿园报名入学政策解读!附公民办报名流程、录取顺位、户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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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16区幼儿园报名入学政策解读!附公民办报名流程、录取顺位、户籍要求!





    还有1个多月各区就要陆续展开2019年幼儿园报名了!【上海入园】家长交流群中的宝爸宝妈们也是显得有些着急和焦虑。


    民办园、示范园怎么报名?公办录取顺位如何?报名流程是怎样的?什么时候报名?需要哪些材料?


    为了让大家心里对幼儿园报名有个谱,我们汇总整理了2018年上海16区各区的《幼儿园招生入园工作实施意见》,提取出最核心和重要的部分,供大家参考。


    2019年的实施意见预计于4月中旬发布。【上哪学】【上海入园】会持续关注,第一时间分享给大家最新的信息!


    政策虽枯燥,但句句是干货!赶快学习下,做到入园报名心中有数吧~


    ▲扫描二维码,关注【上海入园】,点击菜单栏—升学工具—查政策,可查询2018各区入园政策全文!



     名词解释 

    人户一致:户籍地址和产证地址一致(入学儿童户籍和父母一方、祖父母、外祖父母在一起,房产为父母一方/祖父母/外祖父母所有;入学儿童自己是户主的,房产证产权人须为父母或儿童本人)


    人户分离:招生区域内房产证(产权人必须是父、母或儿童本人)+上海户籍


     关键时间 

    4月13日:各区发布幼儿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4月中旬起:各幼儿园公布招生简章

    4-5月:入园报名

    6月中旬左右:陆续发放录取通知书


     各区民办园招生方式多采取:

    1. 随时接受报名登记。家长如有意向,越早联系参观、登记信息越好

    2. 和公办园同一时间报名,采取提前1-2周先去幼儿园领取预约单,到报名时间凭预约单,携带相关材料和儿童一同前往幼儿园正式报名。

    (民办园招生简章往往先于公办园公布,家长可从3月起关注民办园微信公众号或官网,也可拨打电话或实地拜访咨询)



    黄浦区


    户籍迁入和房产证办理在2017年12月31日之前。


     黄浦区报名方式:

    公办园:网上报名+现场审核

    民办园:自主招生(不通过网上报名系统)


     示范园报名: 招本区户籍,电脑派位录取

    凡报名市级示范园必须同时报名对口的公办园,作为没被示范园录取情况下的选择。


     招生排序:


    1、2017年12月31日前(含2017年12月31日)入户的、招生区域内户籍(户籍与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在一起,其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为户主)。


    2、2017年12月31日前(含2017年12月31日)办妥的、招生区域内房产证+上海户籍儿童(产权人是父、母或儿童本人的有效)。


    3、2018年1月1日(含2018年1月1日)后入户的、招生区域内常住户籍(户籍与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在一起,其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为户主的有效)。


    4、2018年1月1日(含2018年1月1日)后入户的、招生区域内集体户籍


    5、2018年1月1日(含2018年1月1日)后办妥的、招生区域内房产证+上海户籍儿童(产权人是父、母或儿童本人的有效)。


    6、父母一方持招生区域内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经审核居住证和“积分通知书”(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积分通知书上显示的居住地在招生区域内,且注明登记儿童本人为同住子女)后予以登记。


    7、父母一方持招生区域内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但未申请积分或者积分未达到标准分值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或者父母一方持招生区域内有效的“临时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在网上填妥“黄浦区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就读幼儿园打分表”,到幼儿园现场登记并提交相关证明(具体见附件2、3)供幼儿园审核后确认评分。由于公办幼儿园名额有限,请上述家长在网上登记时务必同时选择公益性民办幼儿园填报。各类幼儿园录取与否视学额和打分情况而定。外籍、港澳台儿童参照此条。



     时间表:


    上述情况1-5(沪籍)

    4月16日-5月12日:网上登记报名(可报示范园+户籍对口的多所公办幼儿园)

    5月12日、13日:到网上填报的所有幼儿园(包括示范园)进行现场确认


    上述情况6-7(非沪籍)

    4月16日-5月12日:网上登记报名(无法报示范园+居住地对口的1所公办园+1所公益性民办幼儿园)

    5月12日、13日:到网报时所选的公办园和公益性民办园进行现场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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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静安区


    户籍迁入时间在2018年4月13日之前。静安区由于涉及老静安和老闸北的合并,两者的招生方式还不太一样。


     静安区报名方式:

    公办园:预约(部分街道)+现场登记

    民办园:自主招生(详见各园招生简章)


    老静安:按填报志愿录取(包括示范园)。

     示范园: 招区域内户籍,电脑派位录取

    示范园未录取者,依据志愿优先原则,按第二志愿进行投档。视儿童户籍所属街道对口幼儿园第一志愿录取后的空额情况,按类排序投档。当第二志愿幼儿园学额已满时,将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在区域内统筹协调安排!


    老闸北:区域对口优先(包括示范园)。

     示范园: 招区域内户籍,自主招生录取

    由于资源紧张,2019年起个别资源紧缺地块,适龄儿童及父母的户籍须在对口范围内满1年以上(户籍迁入截止统计日为当年《实施意见》公示日),房屋户主及产权人或承租人为儿童的父或母;2020年起,适龄儿童及父母的户籍须在对口范围内满2年以上(户籍迁入截止统计日为当年《实施意见》公示日),房屋户主及产权人或承租人为儿童的父或母。






    居住于本区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在优先满足本区户籍儿童入园的基础上,视空余学额情况,按照“积分高低、相对就近、统筹安排”的“积分制”入园办法,优先满足积分达到《上海市居住证》标准分值的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入园。



    2018年静安区来沪人员随迁子女模拟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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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徐汇区


    户籍迁入时间在2018年4月13日之前。


     徐汇区报名方式:

    公办园:网上填报+现场审核

    民办园:自主招生(不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在优先录取徐汇户籍幼儿需求基础上,依据招生条件逐层录取,视学额情况可扩大招生范围。


     示范园报名 招本区户籍,自主招生录取。徐汇区有唯一全市招生的公办示范园——上海市市立幼儿园。


     招生排序:


    1、人户一致(2018年4月13日之前入户)当报名人数超过对口幼儿园招收学额时,按照幼儿出生日期至入户籍时间长短顺序安排入园,超出学额部分实行区域内统筹安排入园。


    2、本区集体户籍且居住在徐汇区的适龄幼儿,当人户一致报名人数超过对口幼儿园招收学额时,按居住地“相对就近”原则,实行区域统筹。


    3、外省市户籍适龄幼儿,在保障本区户籍适龄幼儿入园的基础上,根据父母《上海市居住证》(至2018年9月1日仍在有效期内)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上海市居住证》申领年限、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期限、居住情况等排序,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幼儿园就读,优先安排积分达到标准分值且购房的人员子女。



     时间表:


    5月2日上午10:00—5月16日上午10:00:网上填报

    5月26日:本区户籍幼儿根据网上预约登记的时间段到指定幼儿园审核材料

    5月27日上午:外省市户籍幼儿根据网上预约登记的时间段到指定幼儿园审核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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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宁区


    户籍迁入时间在2018年4月15日之前。


     长宁区报名方式:

    公办园:现场报名

    民办园:自主招生(详见各园招生简章)


     示范园报名: 面向本区户籍+地段对口的儿童招生。幼儿园将根据招生的实际情况,对适龄儿童与户主关系、户口迁入年限及产权所有人有所要求,对符合要求的适龄儿童,实行对口入园;对不符合对口入园的适龄儿童,实行区域统筹入园。


     招生排序:


    1、 人户一致(非集体户籍)。产权所有人须为适龄儿童本人、父母一方、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幼儿园依据适龄儿童与户主关系、户口迁入年限及产权所有人等条件安排录取;对不符合对口入园的适龄儿童,实行区域统筹入园。


     去户籍对口幼儿园报名。


    2、 人户分离。幼儿园在安排情况1儿童入学后,按居住地“相对就近”原则,实行区域统筹入园。


     去产证对口幼儿园报名。


    3、 集体户籍+长宁产证/合法房屋租赁证明。幼儿园在安排情况1、2儿童入学后,按居住地“相对就近”原则,实行区域统筹入园。


     到区指定采集点进行信息采集。


    4、 台胞随行子女。


     到区指定采集点进行信息采集。


    5、 居住证+120积分+在长宁区的有效居住证明(适龄儿童父母或本人的产权证或上海市房地产登记证明、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且与居住证中的信息一致)


     到区指定采集点进行信息采集。


    6、 香港、澳门、外籍人士子女


     到区指定采集点进行信息采集。


    7、 父母一方持《上海市居住证》但积分未达到标准分值。儿童父母一方在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签发或签注时间在 2018 年 1 月 1 日前)或《上海市居住证》(签发或签注时间在 2018 年 1 月 1 日后,且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 6个月的社保证明)、在长宁区的有效居住证明(适龄儿童父母或本人的产权证或上海市房地产登记证明、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且与居住证中的信息一致),


     到长宁托幼管理中心指定的托幼园所办理信息采集手续




     时间表:


    5 月12~13 日:到幼儿园/区指定采集点进行登记和信息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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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陀区


    普陀区的报名相当严格,不仅要求户籍迁入在2017年12月31日之前,而且民办园和公办园同时网上填报,且只能各报一所!民办先录取和发放录取通知书。一位幼儿只能被一所幼儿园录取,民办一经录取,公办园不再安排录取!


     普陀区报名方式:

    公办园:网上信息采集+现场审核

    民办园:和公办一起进行网上信息填报!

    家长在网上信息采集时,可为幼儿选择填报一所户籍或居住地对应的公办幼儿园,也可同时根据需求再选择填报一所民办幼儿园。


     示范园报名: 只面向本区户籍对口地段儿童招生。



     招生排序:


    1、 人户一致(户籍迁入在2017年12月31日之前)。


    2、 人户分离。


    3、 居住证+120积分+普陀区有效居住证明(购房产权证或者经区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4、 居住证不满120积分。


    *招生范围内非本区户籍(包括人户分离)或户籍在2017年12月31日以后迁入的本区户籍幼儿会被统筹至指定幼儿园。



     时间表:


    4月13日上午10时-5月15日下午16时:网上信息采集

    5月18日前:各幼儿园通过新生入园信息采集平台,向家长确认报名信息           

    5月19-20日:民办幼儿园进行幼儿报名信息的现场审核          

    5月25日前:民办幼儿园网上确认录取信息并发放入园通知书         

    5月26-27日:公办幼儿园进行幼儿报名信息的现场审核          

    6月21-22日 :公办幼儿园网上确认录取信息并发放入园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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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虹口区


    虹口区非沪籍,居住证满120积分的不要求房产,不满积分的必须要有房产才可到公办幼儿园报名(是否录取视学额而定)。


     虹口区报名方式:

    公办园:到户籍或居住地对应的幼儿园现场报名

    民办园:与公办幼儿园同步报名(报名前1-2周先去领取预约单,详见各园招生简章),自主招生。


     示范园报名: 面向本区常住户口,自主招生


     招生排序:


    1、人户一致。


    2、本市外区户口+虹口房产证(产权所有人须为适龄儿童本人或父母一方)


    3、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


    4、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签发或签注时间在2018年1月1日前),且持有虹口区房产证(产权所有人须为适龄儿童本人或父母一方)。


    5、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签发或签注时间在2018年1月1日后),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不含补缴),且持有虹口区房产证(产权所有人须为适龄儿童本人或父母一方)。


    6、华侨、港澳台、外籍人士适龄儿童。须有住房证明(虹口区房屋产权证或合法租房合同满一年以上)。



     时间表:


    5月12日- 5月13日 上午 8:30-11:30;下午12:30-16:00:到户籍或居住地对应的幼儿园或民办幼儿园现场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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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浦区


    户籍变动和居住地变动为2018年4月13日之前。


     杨浦区报名方式:

    公办园:到对口幼儿园报名或区域集中报名(报名地址是抚顺路393弄11号)

    民办园:现场报名


     示范园报名: 公办示范园按地段招生。民办示范园——儿童世界杨浦幼儿园全区招生,优先地段生。


     招生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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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宝山区


    宝山区非沪籍必须有居住证和招生区域内房产才可报名公办园(满120积分可放宽至公租房,不要求房产)。最后是否录取视学额而定。


     宝山区报名方式:

    公办园:到对口幼儿园现场登记

    民办园:现场登记


     示范园报名: 对口地段招生(不一定要沪籍,符合下述5种情况即可报名)


     招生排序:


    1、 招生区域内常住本区户籍的幼儿


    2、 父母或幼儿本人持有招生区域内房屋产权证明+本市户籍,持有《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地登记回执》


    3、 持有《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地登记回执》(试点镇)、上海市公租房入住证明、廉租房相关证明或有效动迁证明+本市户籍


    4、 居住证满120积分+招生区域房屋产权证明或公租房证明


    5、 居住证不满积分+招生区域房屋产权证明。


    其他条件的适龄幼儿,到相对就近的具有我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民办幼儿园办理入园登记。



     时间表:


    4月21日-4月29日:民办幼儿园入园登记

    5月12日-5月20日:对口地段公办幼儿园入园登记

    5月15日-6月15日:民办幼儿园发放入园通知书

    6月18日-7月31日:公办幼儿园发放入园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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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闵行区


    一套住房原则上三年内只安排1名适龄幼儿入园。户籍变动和居住地变动为2018年4月15日之前。


     闵行区报名方式:

    公办园:地段对口,现场报名

    民办园:可能需要提前预约或网上提交申请(详见各民办园招生简章),正式报名日到民办园进行资料审核。


     示范园报名: 地段对口招生(去年中福会浦江幼儿园面向全区招生,今年情况待定)


     招生排序:


    1、持有招生区域内常住户口(户籍与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在一起且其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为户主)并且持有与户口地址相对应的住宅类产权证。


    2、持有本市(含本区)常住户口(户籍与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在一起且其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为户主)并且持有住宅类产权证(产权人是父母或者幼儿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


    3、港澳台同胞并且持有招生区域内住宅类产权证(产权人是父母或者幼儿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


    4、父母一方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积分达到120分,并且持有住宅类产权证(产权人是父母或者幼儿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


    5、父母一方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积分不满120分,但持有住宅类产权证(产权人是父母或者幼儿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


    6、其余情况参照《关于闵行区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园的实施办法》打分排序。


    其他统筹情况:


    (1)具有本市户籍的海外留学人员其持外国护照的子女且持有《具有本市户籍留学人员其持外国护照子女享受优惠政策证明》和招生区域内居住证明的幼儿,统筹安排至居住地附近入园;


    (2)持有本市常住户口,因“市政动迁”户籍暂时没有迁入本区居住地的幼儿,凭动迁证明统筹安排至居住地附近入园;


    (3)持有本区集体户口、公共户口的幼儿,统筹安排至户口所在地附近入园;


    (4)持有本市常住户口,并且持有招生区域内经适房产权证明(产权人是父母或者幼儿本人)或配住廉租房租赁证明(租赁人是父母或者幼儿本人)或公租房租赁证明(租赁人是父母或者幼儿本人)的幼儿统筹安排至居住地附近入园。



     时间表:


    5月19日-20日:公民办幼儿园新生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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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浦东新区


    一套住房原则上3年内只安排一名适龄儿童入园,符合政策的二孩除外。户籍变动和居住地变动为2018年4月30日之前。


     浦东新区报名方式:

    公办园:现场报名

    民办园:自主招生


     示范园报名: 地段对口招生,部分全日制面向全区招生。


     招生排序:


    1、人户一致。须持有2018年4月30日前办理的招生区域内户籍和相对应的住宅类房产证。户主须是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并共同或单独拥有全部产权。儿童本人是户主的,需提供儿童本人或父母为产权人的房产证,并共同或单独拥有全部产权。


    2、人户分离。须持有2018年4月30日前办理的户籍和招生区域内住宅类房产证。房屋产权人须是父母或儿童本人,并共同或单独拥有全部产权。本市户籍持有招生区域内经适房或廉租房证明的适龄儿童参照办理。


    3、居住证满120积分+招生区域内住宅类房产证的(房屋产权人须是父母或儿童本人,并共同或单独拥有全部产权)。按实际居住地址,视幼儿园招生情况,统筹安排入园。


    4、动迁户适龄儿童:因动迁原因,户籍暂没有迁入的,在动迁安置地配套学校具备招生条件的前提下,凭动迁安置协议书地址安排入园。在本区有合法居住证明的,按实际居住地址,视幼儿园招生情况,统筹安排入园。


    5、本市外区县户籍,在招生区域内有合法居住证明的适龄儿童:按实际居住地址,视幼儿园招生情况,统筹安排入园。


    6、港、澳、台、外籍适龄儿童,视幼儿园招生情况,统筹安排入园。


    7、非本市户籍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儿童本人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 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签发或签注时间在2018年1月1日前,居住证上的居住地址在本区)。


    ② 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签发或签注时间在2018年1月1日后,居住证上的居住地址在本区),且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不含补缴)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18年6月30日)在本区街镇社区事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③ 持有效期内《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居住证上的居住地址在本区)满3年,且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18年6月30日)在本区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以上对象,有房产证的(房屋产权人须是父母或儿童本人,并共同或单独拥有全部产权),按房产证地址,视幼儿园招生情况,统筹安排入园。无房产证的,在本区有合法居住证明的,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到尚有余额的公办幼儿园或民办幼儿园报名。



     时间表:


    5月12、13、19、20日:幼儿园组织新生报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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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嘉定区


    户籍变动和居住地变动为2018年4月23日之前。


     嘉定区报名方式:

    公办园:网上登记+现场验证

    民办园:网上登记+现场验证


     示范园报名: 面向全区招生,限报1所。


     招生排序:


    1、人户一致。户口簿户主为幼儿本人或其直系亲属(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且持有与户口簿地址相应的住宅类房产证或农村自有宅基地证(以下简称房地产证),产权人仅为幼儿本人或直系亲属。


    2、本区集体户籍。


    3、配住本区廉租房的本市户籍适龄幼儿(租赁人仅为幼儿父母或幼儿本人)。


    4、人户分离的本市户籍适龄幼儿(产权人仅为幼儿父母或幼儿本人)。


    5、来沪人员随迁子女适龄幼儿。

    申请在本区就读幼儿园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适龄幼儿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在“入园登记平台”登记信息,同时须根据随迁子女积分规定要求,按父母一方在本区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居住等指标项目完成积分。各街镇通过幼儿监护人网上自主评分与管理部门线下审核验证相结合的方式,采集相关数据,根据区域实际资源情况,按积分依证、依次统筹入园。未达相应街镇积分分数线的适龄幼儿,可自愿选择就读民办幼儿园。


    4月1日-4月27日:登录“入园登记平台”登记。非本市户籍幼儿家长(含港澳台及外籍幼儿)还须同步完成《嘉定区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就读幼儿园积分表》。每名幼儿就读意愿须在户籍地与居住地之间二选一。



     时间表:


    4月29日:示范园现场验证。

    5月12日:公办园现场验证。

    5月19日:全区民办幼儿园(含民办三级幼儿园)现场审验材料及报名。民办幼儿园应优先录取完成网上信息登记的适龄幼儿。

    *本区户籍幼儿确因家庭困难,无法在4月27日之前完成网上信息登记的,可在5月14日-5月18日至嘉定区教育局登记点进行现场审验及信息登记,信息补登记的幼儿由各街镇统筹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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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山区


    户口、房产认定截止时间为2018年2月28日。


     金山区报名方式:

    公办园:到幼儿园或指定报名登记点报名

    民办园:自主招生。


     示范园报名: 按地段对口招生。


     招生排序:


    1、适龄儿童人户一致,居住地产权人为父母或适龄儿童本人,并拥有全部产权;户主为适龄儿童父母或适龄儿童本人。


    2、适龄儿童人户一致,居住地产权人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并拥有全部产权;户主为适龄儿童父母、适龄儿童本人或祖父母、外祖父母。


    3、适龄儿童人户分离,居住地产权人为父母或适龄儿童本人,并拥有全部产权。


    4、适龄儿童人户分离,居住地产权人为祖父母或外祖母,并拥有全部产权。


    5、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按照《上海市居住证》和“金山区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就读公办园持证登记积分规定”,视居住证或持证积分分数高低等情况进行统筹协调,录取与否视学额和积分高低而定。未达相应幼儿园积分分数线的适龄儿童,可自愿选择就读民办幼儿园。外籍、港澳台儿童参照此条执行。



     时间表:


    5月12日、13日 8:30——16:00:上述情况1-4,到幼儿园进行现场报名登记。

    5月13日 8:30——16:00:到报名登记地点现场登记。登记点仅作为非本市户籍幼儿信息登记采集,与是否录取、录取园所无直接关系,录取与否视学额和积分情况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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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松江区


    居住类房产证件、本市户籍迁移、签发《上海市居住证》或《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办理《居住登记凭证》以及其他各类有效证明或证件等的截止日期:2018年4月30日。


     松江区报名方式:

    公办园:网上信息采集+现场确认

    民办园:自主招生(详见各园招生简章)。

    在优先满足本区户籍、本市非本区户籍新生入园的基础上,按法定监护人在松“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居住”的年限等情况(须以《上海市居住证》等有效证件或证明为准)依次接纳非本市户籍新生入园,额满为止。


     示范园报名: 依据(1)总部以荣乐居委会优先、分部以人乐居委会优先(2)人户一致的幼儿优先(3)持有四年以上房产年限优先,三个原则进行录取,额满为止。 


     招生排序:


    详见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原文附件表格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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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浦区


    户口、房产认定截止时间为2018年4月30日。


     青浦区报名方式:

    公办园:网上信息登记+现场审核

    民办园:自主招生


     示范园报名: 户籍或房产在对口地段


     招生排序:


    1、户籍与房产证权利人相一致的本区户籍适龄幼儿。户主为幼儿本人或直系亲属,房产证权利人为幼儿本人或直系亲属。


    2、户主为适龄幼儿或直系亲属的本区户籍适龄幼儿。


    3、房产证权利人为适龄幼儿或直系亲属的本区及本市外区户籍适龄幼儿。


    3、幼儿本人暂无上海市户口,但父母一方具有本区常住户口。


    4、港、澳、台地区及外国户籍在本区合法就业+有本区房产


    5、父母一方持居住证且满120积分+招生区域内房产或具合法租住证明。幼儿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6、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持《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和《灵活就业证明》到2018年6月30日各满三年+招生区域内房产或具合法租住证明。幼儿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7、港、澳、台地区及外国户籍在本区合法就业+在本区租房



     时间表:


    4月19日:全区各幼儿园向社会公布本园招生登记公告。

    4月20日-5月4日:进行网上信息登记。

    5月9日:青浦实验幼儿园向网上初审通过的幼儿家长发送“现场审核”短信通知。

    5月12日、13日:青浦实验幼儿园进行现场审核。

    5月16日(星期三):下午1时 青浦实验幼儿园准时开始电子摇号。

    5月17日:青浦实验幼儿园发放入园通知书。

    5月18日、19日:经电子摇号未被实验幼儿园录取的幼儿家长重新选择学区内幼儿园报名。

    5月23日:其他公办幼儿园向网上初审通过的幼儿家长发送“现场审核”短信通知

    5月26日、27日、6月2日:其他公办幼儿园统一进行现场审核。

    6月23日:其他公办幼儿园发放第一批入园通知书(本市户籍幼儿)。

    8月15日前:其他公办幼儿园完成自主招生,发放第二批入园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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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奉贤区


     奉贤区报名方式:

    公办园:现场报名

    民办园:自主招生(详见各民办园招生简章)


     示范园报名: 自主招生:(1)学区优先(2)原托班生优先(3)学区外幼儿先申请登记后录取(根据申请人数与班额情况安排入园,不能录取的可至学区内公办园报名)


     招生排序:


    1、选择以适龄儿童居住地所在区域:凭有效商品住房房地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产权人须是父母、适龄儿童本人,或祖父母、外祖父母,并拥有全部产权。


    2、选择以适龄儿童户籍所在区域:户主须是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且适龄儿童户口应在认定户口上。挂靠户口(是指幼儿户口迁到除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以外其他户主)一概不予以认可。


    3、本市户籍,因“市政动迁”户籍暂时没有迁入本区居住地的幼儿,凭动迁证明统筹安排至居住地附近入园。


    4、本市户籍,且持有招生区域内经适房产权证明(产权人是父母或者幼儿本人)或配住廉租房租赁证明(租赁人是父母或者幼儿本人)或公租房租赁证明(租赁人是父母或者幼儿本人)的幼儿统筹安排至居住地附近入园。


    5、本区集体户口、公共户口的幼儿统筹安排。


    6、港澳台同胞及侨胞+招生区域内有效商品住房房地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产权人是父母或适龄儿童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的幼儿,报名人数不超过计划招收数时,按产权证地址对口入园;报名人数超过计划招收数时,统筹安排到居住地附近入园。


    7、外省市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入园参照《2018年奉贤区学前教育阶段公办幼儿园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园指南》,由属地政府教育管理部门按照积分排序、学位等情况由高及低统筹安排。



     时间表:


    5月5日:市示范园招生登记

    5月5日、6日:民办园自主招生

    5月11、12日:市示范园报名日

    5月19、25日:本市户籍、港澳台同胞及侨胞幼儿入公办园报名登记(家长参照学区图携带幼儿及相关资料前往对口幼儿园报名)。

    5月20日:随迁子女家长在各镇(街道、社区、开发区)设立的申请入公办园受理点位,递交积分入园材料。

    6月8日 :各镇(街道、社区、开发区)统一公示随迁子女积分结果。

    6月11-15日:随迁子女家长对公示名单有异议,可到镇(街道、社区、开发区)申请复核。

    6月19日:各镇(街道、社区、开发区)公示录取名单。

    6月20日:发放随迁子女入园告知书(发放方式见“录取名单公告”)。

    6月21-22日:随迁子女家长持入园告知书等材料,带好幼儿前往相应幼儿园报名。

    6月23日:未能录取公办园的随迁子女自行去区域内的民办三级园报名。各民办三级幼儿园根据招生简章,做好新生预登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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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崇明区


    户籍及购房截止时间为2018年4月23日。


     崇明区报名方式:

    公办园:网上填报+现场审核

    民办园:自主招生(详见各民办园招生简章)


     示范园报名: 地段对口招生


     招生排序:


    1、户籍对口(幼儿的户籍必须跟随父母或其中一方)。


    2、区域内产证+上海户籍(以注有父母或子女姓名的房产证为准)。


    3、父母一方居住证满120积分。


    4、父母一方持《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社保满6个月以上。


    5、父母一方《上海市居住证》且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年限



     时间表:


    4月21日至5月6日:网上信息填报

    5月19、20日:网上填报信息的幼儿园进行现场审核

    (来沪人员随迁子女选择的幼儿园仅作为信息采集、审核点,与是否录取无关。)

    6月底7月初:各园完成新生入园通知的发放工作。适龄儿童家长也可登录网站,获取录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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